欢迎光临建设行业信息网!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首页>>政策法规>>最新发布>>

关于召开全省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宣贯会的通知


豫建〔2013〕156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设计规范》(GB50846-2012)和《住宅区和住宅建筑内光纤到户通信设施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47-2012)(以下简称光纤到户国家标准),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建标〔2013〕36号)要求,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定于2013年11月19日召开全省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宣贯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学习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通信管理局《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贯彻落实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通知》(豫建设标〔2013〕39号);
    (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的编制说明;
    (三)光纤到户国家标准主要技术内容和强制性条文解读;
    (四)难点疑点解读。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2013年11月18日下午报到,11月19日全天会议。会议地点:郑州市豫棉宾馆(郑州市红专路66号,总台联系电话0371-65352888)。
    三、参会人员
    (一)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主管标准定额工作的科(站)有关负责人1名、质量监督机构负责人1名,房屋建筑设计企业技术负责人1名,施工图审查机构技术负责人1名。一级以上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有关负责人各1名。
    (二)各省辖市基础电信运营分公司相关负责人各1名。
    四、其他事项
    (一)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委)勘察设计科(处)统一负责组织本地区相关单位按时参加会议。
    (二)请省各基础电信运营公司组织所属市级分公司按时参加会议。
    (三)会议免收会务费,食宿费用自理。
    请住建部门将本地区相关参会人员名单回执(见附件)于11月15日前发邮件至 hndez@sohu.com
    联系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张  强
    联系电话:13838587512  0371—66611146 
              0371—66247983(传真)
    省厅勘察设计与标准定额处  胡智慧  0371—68107586
    省厅建管处      李新和  0371—68080832
   请电信企业将本地区相关参会人员名单回执(见附件)于11月15日前发邮件至yanqiyanqi777@163.com。
    联系人: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任  伟  18638585898    0371—65962228(固话兼传真)

    附件:参加《全省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宣贯会》人员回执


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南省通信管理局
2013年10月23日


 
附件下载  
 



相关阅读:

品牌推荐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