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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公共厕所管理有新规

  □ 赵广轩
 

  近日,《广州市公共厕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强调,公厕设计应当注重人性化,设施建设以及设备配置应当考虑适老化、适幼化需求。同时,鼓励全市临街单位的一楼内设厕所在工作时间内免费对外开放。

  据了解,在规划建设方面,《办法》规定公厕设计应当注重人性化,设施建设以及设备配置应当考虑适老化、适幼化需求,按照规定设置轮椅坡道、扶手抓杆、无障碍厕位等无障碍设施设备。建筑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的公厕,应当设置第三卫生间、无障碍卫生间。其他公厕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第三卫生间,或者与无障碍卫生间合建。鼓励有条件的公厕增设母婴室等便民设施。

  同时,公厕设计应当合理设置男女厕位比例,提高女性厕位数量。人流密集场所的公厕,女性厕位和男性厕位的比例应当不小于二比一;其他场所的公厕,女性厕位和男性厕位的比例应当不小于三比二,小便站位按半个厕位计算。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设置男女通用厕位、潮汐厕位。机场、火车站以及举办国际性活动的体育场馆、展览馆等场所内的公厕,应当设置一定比例的坐厕。公厕建设应当使用节水型卫生器具,配置便器、洗手台(盆)和照明、通风、供水等基础设施设备。

  在使用维护方面,《办法》对公厕维护管理标准、维护管理责任人工作要求、开放时间与保洁时间等均作出明确规定。其中,对于环卫公厕、公园公厕,《办法》规定,位于人流密集区域的,开放时间为24小时,保洁时间不少于16小时;位于其他区域的,开放时间不少于16小时,保洁时间不少于12小时。

  《办法》要求,环卫公厕和公园公厕应当免费提供厕纸、洗手液,同时鼓励其他公厕免费提供厕纸、洗手液。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搜索引擎、通讯资讯、地图导航等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向公众公布公厕地理位置、开放时间等信息。同时,为增加公厕供应数量,《办法》鼓励全市临街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一楼内设厕所在工作时间内免费对外开放,悬挂对外开放标识,并做好维护管理工作。

  广州市城管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经过“厕所革命”三年行动计划和三年提升计划,目前全市各类公厕数量达11534座,有效缓解了广大市民如厕难问题。《办法》科学界定了公厕定义和类别,理顺了公厕监管体制和责任体系,完善了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相关要求,能够有效解决公厕管理责任不明确、管理标准不统一和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重点难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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