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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口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的通报(3)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是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针对近期重特大事故频发多发而采取的一项重要决策部署,是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8月17日,省委书记郭庚茂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呈送的《习近平总书记在政治局第28次常委会议讲话要点上》作出重要批示: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如山,任何时候都不可放松。要坚持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主体责任,严肃问责追究。要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现和解决一些深层次矛盾和问题,通过体制改革,制度建设,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监督体系,全面夯实安全生产的基层基础。全省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事业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将郭书记的重要批示精神落到实处。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大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亲力亲为,靠前指挥,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推进,取得实效。
    (二)进一步加强工作部署。从督查情况看,一些主管部门、企业单位对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组织不力,推进缓慢,执行层层衰减,更有个别单位存在松懈、厌战情绪。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工程项目部要充分认识到当前建筑安全生产严峻形势,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督促,务必做到“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进一步加强工作督查,深入一线基层,认真明察暗访,防止工作棚架现象。
    (三)进一步突出重点。集中开展大检查以来,各地已经排查出一大批安全隐患,在强化整改落实基础上,要进一步归纳分析,突出重点领域、环节加大检查整改力度。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认真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一律停工停产整改,挂牌督办,明确责任,严盯死守,防范事故发生。要对前一阶段查出的隐患整改情况组织回头看,紧盯已经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彻底整改到位,坚决扭转边排查治理、边重复出现、边发生类似事故的现象。要继续把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及燃气使用等作为隐患治理重点,加大监督、检查、治理力度,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要突出检查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到岗及接受安全教育持证上岗情况,突出检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执行情况。突出检查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开展情况,突出检查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台账及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对安全自查自纠及整改的签字情况,充分发挥企业、项目、一线作业人员的主动性,提高检查效果。要突出暗访督查,采取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让地方陪同、直接深入基层、直接深入现场的方式,进一步提高检查、督查效果。
    (四)进一步落实责任严格执法。各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扎实组织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因工作不力隐患整改不到位引发安全事故的,从严追究管理责任。对安全大检查期间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一律在主管部门网站对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一律按法律法规上限从重处罚,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监督氛围。


 

201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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