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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可回收物桶为何遭遇尴尬?

  □ 吴宿松

  日前,一篇题为“垃圾‘四兄弟’为何总是三缺一:想扔掉可回收垃圾,却找不到对应垃圾桶”报道引发行业广泛关注。该文指出,在某中部城市一些小区的垃圾分类投放站内,没有设立可回收物桶,不少可回收垃圾被扔进了其他垃圾桶或厨余垃圾桶内。据调查,其他地方类似情况并不少见。一些市民反映,厨余垃圾桶、可回收物桶、其他垃圾桶和有害垃圾桶“四兄弟”中的可回收物桶存在感不强,几乎得不到居民的“宠爱”,很多时候是作为其他垃圾桶的“备胎”。

  找不到可回收物桶,表面上看是一个居民小区垃圾桶设置不规范、不人性化的“小问题”。但为什么偏偏是可回收物桶“刻意”缺席,其背后的原因值得深究。资料显示,今年10月,北京市生活垃圾日均清运量为22409吨,统计可回收物回收量为6383吨/日。可回收物回收量在生活垃圾清运量的占比不算太小,但为何小区可回收物投放桶却一直以来遭遇“尴尬”?

  可回收物的回收来源广泛、途径复杂。比如,过去走街串巷的小贩、游击式的回收点,今天的互联网+,很多可回收物都有自身的产业链,如硬纸板箱、塑料饮料瓶、废金属等“值钱的废品”有人“盯着”收。经过不少拾荒者翻捡、挑选后,留在小区可回收物桶里的,只能是废玻璃、废泡沫箱等“不值钱”的低值可回收物,最终去向极有可能是与其他垃圾一起被填埋或焚烧。

  在我国近年来推行的垃圾四分类体系中,大部分城市将工作重点偏向于厨余端,把厨余垃圾作为重要考核指标并给予了足够支持。对于可回收物,很多地方处于“放手”状态,关注度并不高。通过梳理发现,垃圾投放设施配置规范的地区,普遍要求分类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配备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投放桶。分散投放的居住区投放桶设置一般是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桶须成对配备,每个小区须至少配置一个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投放桶设置数量根据小区大小和实际需求配备。在撤桶并点的背景下,可回收物投放桶减少并不奇怪。在实际操作中,不少城市只在小区门口设置可回收物桶,居民投放非常不方便。可回收物桶设置数量少,导致市民在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之间作出区分的意愿降低,反过来又使可回收物桶更加“吃不饱”。

  在双碳战略背景下,可回收物细分和回收率提高,是未来许多城市下一步垃圾分类的重点工作。今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提出加强可回收物规范管理,提升低值可回收物单独投放比例。为打通可回收物回收梗阻、补齐短板,建设可回收物中转站让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功能前移,是近年来大城市一直在探索的方式。据相关报道,北京市2021年将建182座可回收物中转站,“托底”低值物回收,截至6月可回收物中转站已建设151座。不少城市还在从低值可回收物入手,出台相应政策措施,比如给予必要补贴等,引导企业上门回收,促进居民家庭开展可回收物分类,做到应分尽分、应收尽收。有地方收,居民愿意卖,形成消费闭环,但并没有完全解决方便扔的问题。笔者认为,低值可回收物往往和其他垃圾是伴生的,未来垃圾分类做得好不好、这两者分得准不准,是重要表征。随着垃圾分类精细化,低值可回收物回收政策走向完善,如何让可回收物桶不再在“四兄弟”中处于“陪站”的地位,能够在垃圾回收体系中真正起到“神经末梢”的作用,相关制度设计还需要作出进一步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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