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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政府将退出公益募捐市场



  今后,云南省的政府部门将退出公益慈善募捐市场,除发生重大灾害外,政府不再参与社会募捐。这是全国首个明确作出此类规定的省份。

  7月18日,民政部和云南省联合举办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组织座谈会。会上,云南省公布《关于大力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加快推进现代社会组织体制建设的意见》、《云南省公益慈善事业促进条例》、《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暂行办法》以及《2013年省级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目录》(第一批)4个文件,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这也意味着,云南省社会建设创新、社会体制改革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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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出募捐

  政策: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成立公益慈善组织。政府退出公益慈善募捐市场,除发生重大灾害外,不再参与社会募捐。

  基金会将公平募捐

  政府退出公益慈善募捐市场,在多位专家们看来,有两层意思,一是政府不再作为募捐主体开展募捐,二是政府不再指定募捐对象,“这也意味着,云南所有的基金会都可以公平地募捐。”

  据了解,1998年抗洪救灾中,由于出现了虚捐诈捐行为,政府通过行政指令的方式,明确指定由慈善会、红十字会等少数几家官办社团统一接受民间善款。此后,在历次救灾中,政府通常只允许红十字会、慈善会组织开展募捐。很多情况下,政府还会作为募捐主体,接受社会捐赠。

  “对于一些地方政府来说,只有财政资金还不够,还用行政手段刮慈善风暴,搞以权谋捐。”南都公益基金会理事长徐永光介绍,这导致大量的慈善捐款和资源流向政府和官办慈善机构,民间慈善组织的生存空间被挤压。

  今年芦山地震期间,民政部首次没有指定相关机构开展募捐,也未要求基金会将接收到的捐款汇缴到政府部门。全国1000多家具有公募资格的基金会,站在了同一起跑线上自由竞争、并对捐赠资金作出处理。

  “如果不是平等竞争,此次壹基金在芦山地震中的捐款不可能一枝独秀。”中国扶贫基金会副会长何道峰介绍,云南此次明确规定政府退出募捐市场,可谓是领全国风气之先。

  政府应当建章立制

  不过,对于上述规定,清华大学NGO研究所所长王名表示,“严格说来,政府不能完全退出募捐市场。”
 
  他介绍,政府不再作为接受社会捐赠的一个主体,不再在税收之外进行募捐动员社会资源,这是世界性的潮流。不过,政府在募捐市场中,仍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比如说政府是制度建设者,是规则的制定和监督者,也是很重要的进行问责和公开透明的执行者。

  “政府不能完全退出募捐市场,政府一定要承担建章立制的责任,它应是公共募捐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公共主体。”王名说,募捐市场中没有政府意味着无政府、无制度无规则,但政府怎么发挥作用,对政府的定位是非常重要的,但政府不是募捐者,“我们希望政府能够成为一个裁判,而不是去踢球。”

  王名说,政府现在做的一些事,是公益组织在做的事情,这些都是应该退出的,今后政府应该从一个募捐主体,转变为一个慈善行为、慈善活动的制度制定者、监管者以及重要公共设施的提供者和保障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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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理制度

  政策:实行直接登记、降低准入门槛、放宽限制、减少审批备案事项。现职公务员一律不得兼任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负责人。

  公务员禁兼任NGO负责人

  据了解,此次云南将培育发展重点确定为公益慈善类组织,行业协会、商会类、城乡类和科技类,与民政部此前的相关政策基本一致,这四类组织可以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在准入门槛上,社会组织的注册资金、会员数也都有所下降。同时,基金会、异地商会可由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直接登记等。

  “云南在社会组织登记方面,比其他地方的改革试验门槛降得更低。”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邓国胜介绍,这些举措,毫无疑问将大大有利于社会组织登记注册。

  他同时表示,云南在降低登记注册门槛的同时,一定要注意加强监管,“当然,这种监管不是完全依赖政府的监管,而且还要发挥社会监管、行业自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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