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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重点扶持慈善类社会组织发展



  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组织工作委员会获悉:为充分发挥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在扶助弱势群体、维护公平正义、建设生态文明、传播公益理念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今后自治区将重点扶持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发展,在登记管理、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

  据自治区社会组织工委书记、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莫涓介绍,在登记管理方面,自治区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在尊老扶弱、助残养孤、扶危济困、救助赈灾等领域成立社会组织,凡申请成立此类社会组织,取消业务主管单位前置审批,按照分级登记管理的原则,民政部门直接受理登记,并履行业务指导和管理职能,推动公益慈善组织社会化;在财政补贴方面,自治区将探索建立公共财政对社会组织资助和奖励机制,尤其对公益性社会组织、社区服务组织、慈善互助组织等将制定明确的补贴标准;在税收优惠方面,自治区社会组织工委、自治区民政厅将协调财政、税务等部门研究出台社会组织税收优惠办法,尤其对育养服务、教育劳务、医疗服务、技术服务、农业服务等公益服务免征营业税和其他税收;在社会公益组织初创阶段,自治区将建立社会组织孵化基地,采取“政府支持、民间力量兴办、专业团队管理、政府和公众监督、民间组织收益”的模式,为初创阶段的社会公益组织提供场地设备、能力建设、注册协助和小额补贴等资源,扶持这些社会组织逐渐成长。

  据悉,目前自治区共有6257家社会组织,社会组织已涉及和深入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积极作用日益彰显。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以来,自治区性社会组织累计捐赠善款10.69亿元、各类行业协会商会招商引资2777.48亿元、接纳就业人员36万名、开展服务群众志愿活动30万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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