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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立法护航全民健身事业提质发展

  近日,《晋城市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条例》已经正式施行,这是山西省首部聚焦全民健身场地设施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填补了该省专项规范健身场地规划建设运维的立法空白,标志着晋城全民健身工作全面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立法过程中,晋城市紧扣民生需求,坚持“小切口、立得住、真管用”立法导向,直面群众健身急难愁盼问题,聚焦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围绕规划布局、工程建设、日常管护、对外开放、运营保障五大核心环节细化条款,构建起权责清晰、覆盖全面、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

  条例进一步压实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健身场地的刚性引领,明确新建居住区配套健身设施建设标准、老旧小区健身场地改造提升要求,从源头破解场地供给不足难题。同时,条例创新完善配套保障机制,出台多项激励举措,积极引导企业、社会组织、乡贤资本等各类社会力量参与健身场馆、社区健身点、乡村运动场地投资建设与运营管理,打通社会资源服务全民健身的渠道。

  全民健身是提升群众健康水平、丰富城乡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抓手。多年来,晋城市始终把全民健身事业摆在民生工作重要位置,持续加大体育基础设施投入,稳步推进城市社区健身中心新建、乡镇村级健身设施补短板、公园步道提质改造等民生工程,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群众就近健身条件得到持续改善。

  随着群众健身需求持续增长,现有体育资源供给不平衡不充分问题逐步显现:城区大型综合性体育场馆供给偏少,老旧小区、人口密集片区健身点位不足,部分乡村健身器材老化失修、校园体育场馆开放机制不畅等现实短板制约公共体育服务提质。此次专门立法,针对性回应基层治理痛点,以法治手段系统补齐设施数量、质量短板,理顺建设、管护、开放全链条管理机制,持续提升公共体育场地服务效能。

  业内人士表示,条例的出台实施,将为晋城完善城乡一体化健身设施网络提供坚实法治支撑,有效盘活存量体育资源、扩大优质健身场地供给,更好地满足市民多样化、常态化健身需求。

  金 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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